借款合同
合同编号:JK-151203-313
借出人:(借出人的详细信息以其在平台注册为准)
罗***, a*****, 向******, h**************, m******, c****
借入人:l**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l**
身份证号码:4***************
地址:
联系电话:1********
传真号码/邮箱:
中介平台:深圳市产融贷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泰然一路天安数码时代大厦A607
联系电话:0755-88305533
传真号码/邮箱:info@chanrongdai.com
鉴于:
经深圳市产融贷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融贷”)的撮合,借出人同意向借入人提供借款,借入人同意向借出人借款。经各方协商一致,现就上述借款事宜订立如下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条 定义
- 1.1 产融贷平台:指由产融贷开发并运营的(网址为:www.chanrongdai.com及产融贷平台根据业务需要不时修改的其他网址) ,向借出人和借入人提供投融资信息发布与管理、投融资交易管理、交易资金结算(由支付机构提供)等服务的金融信息中介服务平台(包括但不限于电脑端网页、手机版网页、微信公众平台和微信服务号等)。
- 1.2 借出人:指经产融贷平台撮合,向在产融贷平台发布融资需求的借入人提供借款的自然人。
- 1.3 借入人:指直接或间接在产融贷平台发布融资需求、并在满足本合同约定条件时获得募资的自然人、法人。
- 1.4 支付机构:指为产融贷平台用户提供交易资金结算等服务的机构。本合同项下提供前述服务的机构为双乾网络支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乾支付”)。
- 1.5 产融贷账户:指借出人和借入人申请注册的,以接受双乾支付提供的查询、划转本合同项下款项等交易资金结算服务的账户。
- 1.6 借款总额:是指借入方直接或间接在产融贷平台发布借款需求时所设定的所有借款金额。借款总额以产融贷平台具体展示及记录为准。
- 1.7 筹集期:是指借入方直接或间接在产融贷平台发布借款需求时所设定的筹资期限。该期限以产融贷平台具体展示及记录为准。
- 1.8 指定账户:与履行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相关的账户,包括但不限于支付宝账户和银行结算账户两类账户类型。具体适用的账户类型视实际情况确定。
- 1.9 服务费:指借入人使用产融贷平台服务而向产融贷支付的费用。相关费用以平台公布的规则为准。
第二条 借款基本信息
- 2.1 借款金额: 33000.00 元(人民币);
- 2.2 借款期限:自2015年12月3日起至2016年1月4日止;
- 2.3 起息日:2015年12月4日;
- 2.4 借款利率: 12.00%/年;
- 2.5 借款用途:生意周转;
- 2.6 还款方式:见本合同4.2款;
第三条 各方权利与义务
- 3.1 借出人的权利义务:
- 3.1.1 借出人承诺向产融贷及双乾支付提供的信息合法、真实、有效、及时,用于出借的资金来源合法且符合产融贷的要求。
- 3.1.2 借出人同意以网络页面点击确认的方式签订本合同,并不以此为由拒绝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即便在签订时本合同并没有借入人的信息、第二条及第五条的相关信息、签订日期信息等。借出人同意以前述方式签订本合同后即视为不可撤销及变更地授权产融贷平台根据最终撮合结果自主生成前述信息,且未经产融贷及借入人的同意,借出人不得否认本合同项下债权债务关系或以任何方式撤回、撤销本合同。
- 3.1.3 借出人理解并同意,借款金额从其双乾支付账户划转之日起至起息日(不含)的这段期间内不产生任何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利息)。借出人有权从借入人处获得借款期间内基于借款金额的约定利息收益。
- 3.1.4 借出人同意并授权双乾支付根据本合同约定从其双乾支付账户中划转借款金额至借入人的指定账户以履行放款义务。借出人应确保在划转之时其双乾支付账户中有足够的资金以完成放款。
- 3.1.5 借款到期后,借出人同意并授权双乾支付根据本合同约定将借款本金及利息划转至其双乾支付账户即视为借入人已履行还款义务。
每次还息日,借出人同意并授权双乾支付根据本合同约定将当月利息划转至其双乾支付账户即视为借入人已履行当月还息义务。
- 3.1.6 借出人应保证其双乾支付账户状态正常,确保资金划入、划出交易的完成。
- 3.1.7 借出人理解并同意,产融贷不承担本合同项下借出人的任何资金损失风险,但因产融贷及双乾支付原因导致借出人资金损失的除外。
- 3.2 借入人的权利义务:
- 3.2.1 借入人承诺向产融贷及双乾支付提供的信息及时、合法、真实、有效。
- 3.2.2 借入人应保证借款用途合法合规。
- 3.2.3 借入人同意以网络页面点击确认或其他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签字或签章确认等方式)签订本合同,并不以此为由拒绝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即便在签订时本合同并没有借出人的信息、第二条及第五条的相关信息、签订日期信息等。借入人同意以上述方式签订本合同后即视为不可撤销及变更地授权产融贷平台根据最终撮合结果自主生成前述信息,且未经产融贷及借出人的同意,借入人不得否认本合同项下债权债务关系或以任何方式撤回、撤销本合同。
- 3.2.4 借入人同意并授权借出人委托双乾支付根据本合同约定将借款金额划转至借入人的指定账户即视为借出人履行完毕放款义务。
- 3.2.5 借入人应保证其指定账户状态正常,确保资金划入、划出交易的完成。如因前述指定账户不正常导致的所有损失(如借款资金无法及时入账、还款资金无法划转等)应由其自行承担。
- 3.2.6 借入人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到期还款并按约支付利息。若借入人无法到期还款,则其同意并授权双乾支付按照产融贷平台指令,以其在本合同5.1款项下的到期资产或权益直接用于偿还本合同项下其应付给借出人的到期借款本息。借入人承诺借出人对其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前已经在产融贷平台上持有的借款债权资产或基金份额或其他任何资产权益,享有排他性的优先受偿权。若到期还款日之前借入人死亡,则借入人任何类型的继承人仍有义务继续向借出人偿还到期借款本息。
- 3.2.7 借入人应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向产融贷支付服务费。
- 3.2.8 当借入人的资信状况及还款能力出现重大不利影响时,借入人应及时通知产融贷、借出人或其受托人。
第四条 借款发放、还款方式及逾期还款责任
- 4.1 自双乾支付将借款总额自借出人双乾支付账户划转至借入人的指定账户时即视为借出人履行了放款义务。
- 4.2 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为以下第__(2)__种方式:(1)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2)每月还息到期还本。借入人不得提前还款,但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借入人按约在到期还款日14:00时前将还款总额划转至借入人的指定账户并不可撤销地授权双乾支付或借入人指定的银行代为完成还款。
借出人理解并同意,最终将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或受偿款项划转至借出人的双乾支付账户需要一定的时间,前述时间一般不超过三个工作日。此期间无利息支付。
- 4.3 借入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归还借款的,除应按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支付利息外,借入人应自借款逾期之日起每日向借出人额外支付相当于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借款利率100%的罚息,直至清偿为止。
除上述约定外,借入人还需承担因未按约还款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催收费用等。
- 4.4 本合同期限届满前,借入人提前还款的,除应支付提前还款金额和该笔金额的应付利息外,还应支付提前还款违约金。提前还款违约金金额为总借款金额半个月的利息。借入人提前还款后,产融贷平台将提前还款金额及违约金按照借出人各自的借出比例(借出比例=各自的借出金额/总借出金额)偿还借出人。
借入人提前还款时,借款期限按月计算,不满一个月的按照一个月计算。
第五条 还款保障条款
- 5.1 本合同项下的还款保障方式为:(1)由借入人已经在产融贷平台上持有的借款债权资产或其他任何资产权益进行优先偿付;(2)由借出人委托管理质物的第三方将其受托管理的、借入人提供的质物拍卖或变卖以偿还借出人(借出人与其委托的第三方签订质物委托管理合同且质物存放于该第三方后,视作质物已交付于借出人)。
- 5.2 当借入人未按本合同约定进行还款,受托管理质物的第三方按照相关协议有权将受托管理的质物或其项下的货物变卖或拍卖,以变卖或拍卖所得价款优先偿付借出人。借入人及借出人对此无异议。
第六条 合同的签订、成立及生效
-
6.1 借出人和借入人签订本合同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 6.1.1 通过产融贷平台页面点击确认本合同;
- 6.1.2 委托产融贷代为确认本合同;
- 6.1.3 经产融贷认可的其他方式确认本合同。
- 6.2 本合同自借出人或借入人签订本合同之日(以两者孰后签订时间为准)成立。
- 6.3 为附条件生效合同,合同生效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 6.3.1 本合同已成立;
- 6.3.2 借入人设定的借款总额在募集期已全部募集完成;
- 6.3.3 产融贷平台根据最终撮合结果生成借出人与借入人信息、第二条信息及合同签订日期信息等要素,且本合同可在产融贷平台查询。
- 6.3.4 本合同生效后,产融贷将通知双乾支付将本合同对应的借款金额从借出人的双乾支付账户划转至借入人的指定账户。
- 6.3.5 本合同未生效的,产融贷将不会通知双乾支付从借出人的双乾支付账户扣划相应的借款金额;如已划转的,划转的款项将由双乾支付按原路退回至借出人的支付宝账户。
- 6.3.6 借出人与借入人同意以留存在产融贷平台的合同为准。
第七条 其他事项
- 7.1 借入人须确保到期后一次性足额偿还包括本合同借款金额在内的借款总额项下所有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及其他应付款项,否则不视为还款完成,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及违约责任由借入人承担。
- 7.2 借出人及借入人必须通过本合同约定的方式或其他产融贷认可的方式进行放款及还款,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及违约责任由借出人或借入人自行承担。
- 7.3 本合同项下借款记录等信息均以产融贷平台生成并公布的内容为准。借出人、借入人可以通过登录产融贷平台查询上述信息。
- 7.4 本合同项下的债权债务未经产融贷书面同意不得转让。
- 7.5 合同各方应对其他方提供的信息及本合同内容保密,未经其他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合同主体之外的任何人披露,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强制性规定,或监管、审计等有权机关另有强制性要求的除外。
- 7.6 合同各方应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各自承担与本合同相关的税费。
- 7.7 合同各方知悉并遵守《产融贷注册服务协议》及产融贷平台制定的相关规则的规定。
- 7.8 如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则应认为该条款可与本合同相分割,并可被尽可能接近各方意图的、能够保留本合同要求的经济目的的、有效的新条款所取代,而且在此情况下,本合同的其他条款仍然完全有效并具有约束力。
- 7.9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变动,产融贷可在平台上的借款、投资信息流程中详细列出。您签订本合同或者在平台上点击同意本合同,即表明你了解并同意本合同的内容。
第八条 法律的适用和争议的解决
- 8.1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中介平台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以下无正文)
借出人:网签
借入人:l**
_________(盖章)
签约代表:l**
身份证号码:4***************
日期:2015年12月3日
签约地点:
中介平台:深圳市产融贷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盖章)
签约代表:
日期:2015年12月3日
签约地点: